“常回家看看”,当心违法啊

2013-07-01  金城  6764

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新法规定,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,不得忽视、冷落老年人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,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。这也被媒体解读为“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”,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。该法同时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。

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(重阳)。

我的问题出来了:谁去监管呢,有啥有效措施?靠一纸空文的号召力?民不告官不究?

现在的社会,压力山大。父母空巢留守,子女奔命天涯。实非子孙不肖,难奈年迈孤单。日思夜遐,还我圆满人家!是程序员的可以跳转到[父母就是大树]再返回。

其实,不肖子女还是经常能见到。在兄弟多的家庭经常体现,父母摇身一变成皮球,东踢西踹满地溜,一肚子气来一肚子愁。在独身子女上也能体现,从小是太阳,少年时皇上,青年狱中泪,可怜爹和娘。(近来老李家出了不少)

可怜的爹和娘,受了气,断了粮,却大多是忍着的。忍无可忍就与世长辞了,打官司的相对属于稀有案件。现在法律出台了,要“常回家看看”。

不过我建议不要靠光法律。为了我们的父母,常回家看看。为了我们的将来,陪自己子女把圣贤书看看。

百孝篇